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条件的,劳动关系也可以成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单位所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接受单位的安排从事有薪劳动;并且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吗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故意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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