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能变更抚养关系吗
1、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要求变更。
2、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而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必须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
(1)、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才能得到支持。
3、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可以吗
1、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2、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女方可以与男方协商,如果达成协议了,女方在与男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暂时抚养孩子,约定的时间结束后,应将孩子的抚养权交还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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