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不属于任何的救济类型,国家赔偿只是为补救自己因错误行为而损害公民的事实才出现的一种特殊的赔偿方式,而它的特殊点就在于赔偿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普通公民。
一、国家赔偿范围及条件
国家赔偿的范围主要是指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而国家赔偿的条件则是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
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相关规定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国家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前提是公民的身体健康受到了伤害,如果公民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机关还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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