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个人财产损失的策略
时间:2023-07-17 08:24:38 34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个人财产受到侵害的维护方法如下:

1、和解,是指物权人与加害人双方主动就受侵害的物权的恢复问题达成一致,以自力自救方式解决权利争议问题;

2、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

3、仲裁,必须经当事人协议申请,不能强迫;

4、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请求以国家强制力来保护物权。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2、公民的合法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

3、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法条概念是什么

夫妻个人财产法条概念是: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行婚后夫妻财产共有制(除夫妻另有约定的),夫妻双方中任何方均不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九条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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