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主险
1、车辆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2、第三者责任险
是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一定时间(大部分为三个月,人保条款为60天)没有下落的,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赔偿,赔偿比例根据车辆使用年数和保养情况评估。
3、全车盗抢险
是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一定时间(大部分为三个月,人保条款为60天)没有下落的,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赔偿。
4、车上人员责任险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非人为,具有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的事件,,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附加险
1、玻璃单独破碎险
指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注意“单独”两字,而如是其他事故引起的,车损险里有赔。
2、自燃损失险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载运货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损失以及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车身划痕险
在使用过程中,被他人剐划(无明显碰撞痕迹)需要修复的费用。
4、不计免赔额
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
商业保险车辆保险有哪些?主要分为商业主险和商业附加险,其中商业主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商业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车身划痕险以及不计免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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