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合同要求施工方承担工期损失,如继续拒不施工的,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并要求施工方承担违约责任。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供货合同检验不合格怎么办?
合同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如果供货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要求的,供货方构成违约,购货方可以退还货物,并且要求供货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签了不执行怎么办?
合同签了不执行的,如果还没到履行期限的,则另一方只能催告或与该当事人协商要求其履行;如果履行期限届满的,则可要求该当事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违约了还可以继续履行吗
在一般情形下,合同当事人违约了,仍然可以要求履行。如果是构成根本违约,合同的目的已经不能实现,一般会解除合同,不再履行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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