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有子女,可以再收养孩子吗
1、收养人只有一个子女时,可以再收养一个孩子。如果有两个子女的,不能再收养,但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不受限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的特殊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二、领养孩子手续可以委托律师吗
领养孩子手续可以委托律师。凭民政局办理的收养手续,收养人直接去派出所办理户口就行了。
三、收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领养孩子上户口的手续:
1、提交收养申请书。
2、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
全文5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