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又可以分为一般的普通合伙企业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
一、合作关系法律后果如何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公司的责任怎么划分
合伙公司的责任划分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形式;
2、特殊合伙企业,是指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对其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3、有限合伙企业,是指有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负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三、合伙企业是法人企业还是非法人企业?
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和其合伙人具有连带关系,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所以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两个以上的发起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为合伙企业。根据各合伙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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