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其会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工资,也可要求用人单位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一、三个月没发工资可以要补偿金吗
三个月没发工资可以要补偿金。只要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职工工资的,那么就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要是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当然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单位需要及时支付职工工资、同时还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二、拖欠工资应该如何赔偿
拖欠工资赔偿如下: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伤赔付的标准是: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打工干了一个月不给工资怎么办
打工干了一个月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劳动者还可以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为由,要求企业加发相当于其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全文7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