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这样判定的:1、首先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2、结婚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带来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一般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3、婚后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是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1、在夫妻双方的婚姻生活中,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婚后夫妻双方有从事经营等活动,所获得的投资等收益;3、基于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收益;4、除了遗嘱或赠与合同有特殊要求外的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基于前述财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各方都有处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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