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代持协议有效。股份代持协议是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的,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协议。股份代持协议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应当认定为有效。
一、签股权代持协议有哪些法律风险
签股权代持协议有下列风险:
1.约束力有限的风险。合法的股权代持协议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2.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
3.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
4.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权。
5.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引发继承或离婚纠纷等。
二、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关系与区别
1、隐名股东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2、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3、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
三、实际出资人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实际出资人面临的风险有:
1、代持股协议无效时,实际出资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不能当然认定为无效,受让人可以通过善意取得获得股东资格;
3、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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