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信访告知书是必须签字的。信访人被要求在信访受理告知书上签字是信访部门的工作程序要求,表明收到了信访人的信访需求,相当于已被信访部门立案,进入调查阶段。
根据《信访条例》第七条有权处理机关收到初信初访事项,应当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向信访人出具是否受理告知书。对于具备回复条件的初信初访,信访部门要在15日内告知信访人“信访材料收到了,并且交办给了有权处理机关(具体责任单位)”。同时,有权处理机关(具体责任单位)要在收到信访材料后的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向信访人出具是否受理告知书。理论上,30天内应当收到有权处理机关的是否受理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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