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6 19:20:09 3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井下人员禁止带烟火下井。

2、井口附近二十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所有巷道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4、井下使用机油应由专人领取,用后剩余部分应退回库房,不准存放在井下。

5、井下严禁使用明火、明电照明,严禁使用白炽灯泡和其他电器取暖。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接作业。

7、井下开采自然倾向煤层,工作面浮煤必须出净,不得用可燃性材料充填采空区。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及时封闭,最迟不得超过0.5个月。

8、井下发现自燃发火征兆,如:温度增高、煤壁干燥、有煤油味或出现一氧化碳时,应立即报告矿长、管厢,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井下发现火灾时,应根据火灾的性质,灾区的通风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长、管厢制定灭火方案灭火。同时,现场负责人应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10、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不准用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1、井下火灾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在灭火过程中,灭火人员必须从进风流中灭火,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氧气,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12、封闭的火区在确认熄灭后需重新启封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措施,采取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全文6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