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地税是什么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该说明第二点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二、国地税登记需要提供税种说明吗
不需要,需要的手续如下
1、填写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其他执业证件或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企业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不需要)。
4、有关合同、(为您提供工商代办,商标注册服务)企业章程、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不需要)。
5、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个体工商户不需要)。
6、个体业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7、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不需要)。
8、银行帐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不需要)。
9、住所和经营场所证明(属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属租用的,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挂靠主管部门的企业,附主管部门的证明。
11、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须附总机构的证明以及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
13、涉及外企业除需要提供上述资料外,代理记帐还需要提供外经贸委批文、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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