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协议必须户主签字、否则无效。
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
造成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
看守所放人需要谁签字
一、看守所放人需要谁签字
1、根据我国看守所拘留所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看守所人员释放被依法释放的拘留人的时候,需要严格依据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进行释放手续的办理,并按照规定释放被依法释放的拘留人。看守所在释放被拘留人的时候,需要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被拘留人的家属和被拘留人在被释放时没有额外手续,只需要在释放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即可。
2、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第三十一条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二、看守所放人的流程是什么
1、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2、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而对于家属和被释放的人来说,基本没什么手续,签字即可。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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