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音遗嘱特点有哪些
录音遗嘱的特点有:通过录音设备记录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继承开始后,有录音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二、遗嘱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一是只能处分遗嘱人自己的财产,二是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三是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了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三、录音录像遗嘱有效吗
录音录像遗嘱是有效的。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遗嘱人用录音(含录像、光盘以及其他电子读物)的方式制作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制作,遗嘱人在录制完遗嘱后,应将记载遗嘱的磁带封存,遗嘱人、见证人在封口上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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