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遗嘱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遗嘱人必须亲自制作并描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邀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完成后,应密封保存,并由遗嘱人、见证人在封面上签字,注明年、月、日。由遗嘱人或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时,见证人和继承人到场,检查封面的完整性。
录音遗嘱符合条件有效吗
录音遗嘱符合条件有效。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遗嘱人用录音(含录像、光盘以及其他电子读物)的方式制作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制作,遗嘱人在录制完遗嘱后,应将记载遗嘱的磁带封存,遗嘱人、见证人在封口上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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