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音遗嘱符合条件吗
录音遗嘱符合条件,效的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二、遗嘱需不需要公证
遗嘱不需要公证,遗嘱并不需要公证,只要遗嘱表示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那么不公证也会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如果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三、继承人在场会导致遗嘱无效吗
继承人在场可能会导致遗嘱无效,如果采取自书遗嘱之外的方式书立的遗嘱,继承人在场是作为见证人的,遗嘱是无效的,因为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而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如果继承人在场不是作为见证人,也没有干涉遗嘱的定立的,遗嘱有效。
全文5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