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结束。
本院院长可以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作出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二审的步骤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一下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3、开庭;
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然后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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