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事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合法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的成员,又称“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在我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必要的法定监督机构。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不得兼任董事、经理。监事的职责是:(一)检查公司财务状况;(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法律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履行公司的管理职责。有关情况的处理,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监事应当对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中的有关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违法情形,提请股东大会研究处理监事在公司法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全文7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