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是奶奶和爷爷的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的前提是,房子虽然写的爷爷的名字,但是是爷爷奶奶婚后买的或者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这样的前提下,奶奶去世后,对于该房产的分配情况是这样的,房产产权的50%属于爷爷,50%属于爷爷和其他子女共有(你说的目前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如果还有其他子女早逝且有继承人的话,该继承人是可以代位继承该房产相应份额的),若是爷爷把自己享有的产权过户给孙女,是不需要其他人签字认可的。另外其他人享有的产权份额如果要过户给孙女是需要其他继承人来转让或者赠与的。
二、房产是爷爷的婚前财产
这种情况的前提是,该房产符合民法典等相关法规对于个人财产的认定,这种情况下,爷爷想要将房屋过户给孙女是不需要其他人签订认可的。
房产留给再婚妻子亲生子女可继承吗
家住南城区的梁女士自幼丧父,五年前母亲嫁给了继父张先生。张先生原来有一对儿女,他们早已成家在外过日。作为养女,梁女士和母亲细心照料张先生的晚年,直到其今年5月过世。在离世前,张先生留下遗嘱,声明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一个商铺归梁女士的母亲所有,作为其生活来源,自己的一对亲生儿女不得继承。
但是,张先生过世后不久,其一对亲生儿女开始争夺遗产,表示自己作为张先生的亲生子女,具有不可争议的继承权。为此,梁女士想了解自己母亲是否具有全部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力其母亲去世后,这笔遗产自己有望全部继承吗
广东唐律师:按照继承有关法规规定,争议中的物业只要产权全部为张先生所有,那么张先生就有绝对的支配权。梁女士的母亲与张先生结婚时,张先生的两个子女均已成年,因此张先生不再有继续抚养的义务。按照遗嘱,梁女士的母亲是合法的继承人,其他人无法分享。由于张先生的子女与梁女士没有产生养育和抚养关系,因此未来梁女士母亲过世后,按照法律规定,财产合法继承权归梁女士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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