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假离婚买房的行为是不违法的,但是,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的后果。
考虑到双方办理离婚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因此应该有一个前提,也即夫妻有一方名下有一套或多套房产。因此,在双方离婚之后,名下没有房产的一方重新购房产,其登记所有权人只能是一人,另一方是不能成为共有人的,也即房产证是办理购房一方的名下。如果双方事后因这套房产产生纠纷而诉诸法庭,显然对于房产的权属问题,房产的登记所有权人是占据有利条件的,如果另一方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为实际出资人或共同出资人,亦或法庭调查核实清楚双方”假离婚“的背景而考虑此实际情况判定房产仍为双方共有,则不是登记所有权人的另一方很可能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此外,假离婚隐患很大,有不少弄假成真。即使将来复婚或者离婚后仍然居住在一起,经查实会追究责任,也就是取消二套房优惠,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有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夫妻二人假离婚后买房的行为没有实际损害,不构成违法行为。假离婚买房是公民为了省钱,钻国家购房政策的空子的行为。由于房屋购买人的购房手续齐全,很难被查出来,所以不会被追究责任,但若是有证据证明其存在投机倒把行为,会被取消购房优惠政策。
一、买第二套房全款有什么规定
二套房是公民购买在其名下的第二套房产:
第一类是如果公民未成年取得的房产,成年后购买的也算是二套房。
第二类是如果父母将房产落户给未成年子女的话也算是二套房这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第三种是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这套房产已经出售了,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其有过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四种情况是婚前一方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结婚后即使户口没有在一起,但肯定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簿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还是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1、进一步调整信贷首付比例,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2、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对已成年、未就业、无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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