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过配偶同意,单方面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追回。如果夫妻一方是将夫妻共同财产卖给他人,然后他人善意取得,那另一方就不可以追回,只能要求擅自买卖的一方赔偿。
一、我把工资发给我父母可以算共同财产吗?
当事人把工资给父母,另一方知道并且同意的,该行为属于赠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该工资属于父母的财产;如果未得到配偶的同意,擅自将工资交给父母的,可能会被认定是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提出撤销该赠与行为。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知情买卖的双方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的,一般可以认定买卖行为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的,则不能认定买卖行为无效。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非因日常生活所需要,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物权取得制度。
三、一方私下房产买卖有效吗
一方私下买卖房产,但是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该房屋交易行为无效。但是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夫妻中的一方名下,该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把该房屋进行出售的。那么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另一方才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该追回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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