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高温补贴是多少?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规定,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决定对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8-1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我厅备案。
需调整为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地区,由地级市人社部门按规定另行制定调整方案上报我厅,我厅会同安监、卫计、工会等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2、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贴标准,并纳入工资总额。
3、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制定高温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办〔2007〕5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241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补贴,所需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2、用人单位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3、如果劳动者高温补贴方面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4、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处罚: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防暑降温的主要措施:
1、在烈日下做好防晒工作,在暴露部位适当擦一些防晒霜,戴上草帽、遮阳伞,穿布质的长裤和长袖衬衣等,
2、保证充足的睡眠,
3、多洗温水澡帮助体温散发,
4、多吃蔬菜瓜果,适量饮用盐开水、绿豆汤、酸梅汤等清凉饮料,
5、常备点防暑药物:霍香正气水(丸、胶囊)、人丹、十滴水、六一散、暑症片等。
6、高温作业下工作人员应间隔一段时间,就要到阴凉处休息一会儿,以防中暑,同时要多补充水分,以淡盐水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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