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遇到不公平拆迁,可以拒绝拆迁,并注意收集和保存不公平拆迁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将对征收决定是否合法,征收主体是否合法,征收补偿是否合理,征收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审查。
老百姓一般会遇到哪些民事纠纷
老百姓一般会遇到以下民事纠纷如下:
赡养纠纷、房屋纠纷(常见的),还有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纠纷、商务纠纷、医疗纠纷、旅游纠纷、劳动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民事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1、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2、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3、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4、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
5、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6、其他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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