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60岁可以赔偿吗
时间:2024-07-28 19:46:46 36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工伤60岁可以赔偿吗

1、到了60岁,大家都到了法定退休年纪啦,那劳动法就不管咱们了哦,自然也就没啥工伤赔偿啦。

2、但别忘了还有个合同法呢,要是签过靠谱的合同,照样能索赔呢!

3、不过,在实践里,如果你超过60岁还在工作的话,其实跟公司就是劳务关系而不是真正的雇佣关系啦。

因为没有劳动关系嘛,所以《劳动合同法》就管不了我们,也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工伤7级怎样赔偿

(一)、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将根据劳动者受伤程度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其标准如下:对于七级伤残者,可以获得相当于其13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对于八级伤残者,可获得相当于其11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对于九级伤残者,可获得相当于其9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而对于十级伤残者,则能获得相当于其7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

(二)、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到期终止时,或者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金额及计算方式,则需参照各省市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政府所制定的相关法规政策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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