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即可:
1、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0周岁,其子女为五年以上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的人员;
2、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3、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4、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宁波落户新政,落户条件有哪些
9月16日,浙江省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号宁波发布消息,9月15日起,宁波市正式施行户口迁移新政。新政在去年出台的政策基础上大幅度放宽人才落户、居住就业落户条件,取消老年父母投靠落户限制,并新增了租赁落户和投资创业落户。
按照新政,在宁波市投资办企业、个人创业税款缴纳满3年或社保缴纳满3年,且取得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到房产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户口已在市区城镇范围内的(市内无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外),不得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
进行析产的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由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共有人协议并公证确定所占份额高于平均份额的一名办理落户。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还将社保、税款缴纳年限要求由连续缴纳年限调整为累计缴纳年限,即申请之日以前连续3年调整为4年内累计缴纳36个月;申请之日以前连续2年调整为3年内累计缴纳24个月;申请之日以前连续6个月调整为1年内累计缴纳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