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举证期限为,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
一、行政诉讼法中如何确定举证期限?
被告的举证期限为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二、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人的举证期限有多久
在行政诉讼活动中,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在提交起诉状时进行举证,而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十五日内进行举证。《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三、行政诉讼如何提交证据?
行政诉讼受理后提交证据的方式为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法律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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