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房屋官司律师费怎么计算?
不涉及财产纠纷的收费标准是3000—10000元,涉及财产纠纷的,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收费依据如下: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收费比例是10%(最低收费3000元);
2、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收费比例是6%;
3、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是4%;
4、1000万元以上,收费比例是2%。
二、存在哪些情形的律师不能代理房屋官司?
(一)已经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委托的;
(二)已经在一审程序或二审程序中为对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的,二审程序或再审程序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
(三)具有违反《律师执业避免利益冲突规则》的规定,不能接受委托的其他情形。
三、律师受理了房屋官司后需要办理哪些委托手续?
(一)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
(二)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受理案件的法院,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一份交委托人;
(三)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当记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权限应注明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和上诉,转委托,签收法律文书,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四)开具律师事务所函,呈送受理案件的法院。
四、律师受理了房屋官司后可以申请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律师无法出庭履行职务的;
(二)律师收到两份以上同时开庭的通知书,无法参加后接到通知书的开庭审理活动的;
(三)由于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到达开庭地点的。
全文6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