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不保护婚前的性行为,男方对女方没有责任,但对孩子有责任。
一、未婚怀孕男方不负责该怎么办
积极和男方协商,男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女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是原、被告的恋爱观偏差所致,并非任何一方的单方责任。双方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女方依法终止妊娠,是其义务。但是,对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
二、婚前的彩礼能否能要回
婚前的彩礼能要回,只要符合彩礼要回的法定情形。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之后生活困难的,那么男方就可以在离婚时找女方要回彩礼。
三、怀孕了如果要离婚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对于此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在这期间起诉离婚的权利。
因此,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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