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确保未来生效判决能够执行或者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对象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当事人的处分。房屋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房屋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如禁止出售、抵押);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担保的,应当在申请人提供担保后5日内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施的,应当在5日内执行。在紧急情况下48小时内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财产保全的房子能卖吗
房子被财产保全的,是不能买卖的,只有当解除保全了,它才能被买卖。因为财产一旦被保全,就证明该房子涉及诉讼,房屋的产权存在争议,因此产权是不能转让的,更不能交易。如果强行买卖被保全的房产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讼诉前,有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应诉的法院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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