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表现形式不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限制有限公司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
3、设立方式和流程差异有限公司只能由发起人筹集资金,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发行股票或上市。除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外,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
4、组织机构的标准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相对简单灵活。组织机构可以通过章程约定,只有一名董事和监事,没有监事会和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聘请外部独立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机构上的区别
(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作了多元制的规定:即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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