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扬州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二、扬州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
爆破作业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
全文2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