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州办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地点
泰兴市公安局(国庆中路6号)。
二、泰州办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32项: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三、泰州办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材料
C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证明方面的材料,包括主持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的证明、设计文件;
资历证明方面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和获奖证明;
爆破作业单位聘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不能提供(四)(五)项材料的,应提供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以及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
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证明;
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
申请人具有符合爆破作业培训教育要求的证明;
身份证明;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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