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二手房时,与中介打交道时应该注意些什么。与中介打交道时,不要一上来就和中介讨价还价。这将影响中介的购房信心。要讨价还价,就等中介找到房子再说。当你认为买卖双方都能做出决定时,你可以提出中介费太高,讨价还价。
关于第二次付款:
在付款时,买方必须主动,最好分批付款。首期付款原则上不超过50%,最后一期付款应在交楼及水、电、气结算后支付。为什么要分批让步?由于中国中介极度缺乏诚信,当然中介也认为客户不可靠,所以问题时有发生。房地产中介通常会主动要求先交中介费,但一般来说,你一交中介费,中介对你的态度马上就变了,主动权全在中介。关于第三按揭公司的选择:一般的中介公司会强迫你使用他们的按揭公司。例如,律师网要求客户使用**安捷按揭公司,满*红要求客户使用易达按揭公司,这是为了确保安全。你为什么要找指定的按揭公司?理由如下:第一,个人中介可以拿到佣金。其次,房贷公司与你的贷款银行有特殊关系,你的转账收据和房地产原件都在银行手中。自然,中介和房贷公司就像是家庭成员。要想拿到房产证,一定要讨好中介,听话。你交中介费的时候,就要交了。这是中介的最后一张王牌。如果你再找一家按揭公司,价格和工作效率都会很便宜。而且,在后期,如果中介没有办理,中介不会让你在没有完成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中介费。
关于第四定金合同: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事项和违约责任。如果能尽快网签,就可以尽快网签,因为这样可以防止一房两卖。当然,定金合同必须规定何时正式签订合同。此外,它提醒我们,网签不是一劳永逸的。网上签约有效期仅为7天。过了这段时间,网签合同就失效了,同样的房产可以单独签订。也就是说,网签后要迅速办理过户手续,防止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
关于第五份买卖合同:需要提醒两点:第一,中介合同是中介公司的范本,不是国家颁布的正式范本。合同基本上是不允许修改的,但在合同末尾,还有一个空白的地方是其他协议,买卖双方可以充分利用补充协议中的各项内容,包括合同中未包含的条款,在这里另行约定。第二,在合同内容上,要把握好几个关键点,如房产名称、产权证号、买受人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出卖人的配合义务(要求出卖人在过户时提供,不提供或不提供均视为违约)
关于与中介签订的第六份合同:签订黄金合同时,中介会要求签订中介费协议,该协议是中介费协议,协议内容对中介有利。协议规定了委托人和业主的中介费支付义务,根本没有提及中介的任何义务。如果你有时间和精力,你应该在这份协议中增加一些内容:工作内容由中介完成,如果没有完成或延迟,中介费应该扣除,如果不是由于买卖双方的原因,中介费该如何处理。协议的内容是在签订买卖合同当天一次性支付中介费,这个问题不大,因为如果中介费迟迟不交,最多要收5%的罚款。
关于第七项其他权利的证明:这一步骤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预付款赎回契约的过程。买二手房,很可能是原房主还没还清银行贷款,而且房子还处于按揭状态,所以不可能过户。一般情况下,业主会要求购房者支付部分购房款,以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即先赎回房屋,解压房产证。此时,买房人最担心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如果卖房人不用钱赎回楼房,该怎么办?如果这栋楼刚刚被赎回,法院该怎么办?房产证解压,业主与他人办理过户,业主该怎么办。建议的办法是:合同规定专款专用,否则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钱只能印在出卖人的贷款银行卡上。付款前,检查记录,看看卖方的财产是否被法院查封。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申请、过户、抵押必须同时办理,既省时又放心。因为涂改后,房管所已将房产证上的抵押字样涂掉。此时,卖家可以在网签期满后与他人自由交易并转让所有权。这房子是登记的。即使我比你早签合同,但你在我之前转让了所有权,房子就是你的了。过户后,按揭前,卖房人是最担心的阶段,担心买房没有按揭,银行就贷不到钱,同时,这三件事是分开办理的,每一件都有自己的验收期,如果能一起办是最好的,另外,提醒购房者,在协议要求中介过户之前,购房者一定要保管好出卖人的房产证,二是防止中介和出卖人串通,一房二房,就要卖了。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第八项:存在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姓名的情况,但事实上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售房产需要不明当事人的同意书。即使签合同时没有拿到,也要拿到银行按揭贷款的那部分。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取得配偶的同意书是最安全的。如果没有,应该尽快补充。否则,配偶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最后,我真诚地提醒大家,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一辈子都要买房,所以买房是大事。重要事项不要口头约定,用白纸签字盖章。特殊对待房产中介,他们会一步步剥夺我们的主动权,最后,让我们变成一只羊,牵着我们做事,所以一定要争取主动权,任何协议都要写进合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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