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之后,申请执行人不能反悔,必须按照执行和解协议执行。
一、强制执行有必要和解吗
1、强制执行中的和解,是指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协商,确定债务履行数额及期限的和解方式。2、强制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双方可以订立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强制执行。
二、民事诉讼执行中能进行调解吗
被执行人是可以再次提出执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对执行和解次数是没有要求的,但申请人同不同意就是另一回事。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三、民诉二审和解怎么结案
民事案件二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的,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案件非执行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可以通过撤诉的方式结案。二审法院经对原审原告的撤诉申请审查后,可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准许原审原告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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