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调解的概念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公德通过说服教育和劝导协商的方法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和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在维护我国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被西方法学界誉为“东方经验”。
二、杭州市人民调解工作现状
杭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2006年1月1日《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正式施行。近几年我市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及建立与公安、信访、工商、交警、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专业化职业化调委会等做法成为全国、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创新举措。2008年“人民调解杭州模式”入选杭州生活品质“十大现象”之一。2009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万余件成功率在98.6其中调处热点难点纠纷3000多件防止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千余件。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数千个人民调解员2万余人。
三、提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机制背景
一是深化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符合党中央要求。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中央领导强调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具有基础作用要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的衔接配合,积极化解社会难点、热点纠纷。二是物业纠纷已成为我市基层突出矛盾之一。随着我市城市改造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随之而来因物业管理和服务引起的纠纷数量呈放大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2006到2008年杭州市五城区共受理和调处物业类纠纷19175件,其中2006年4915件、2007年6448件、2008年7912件,呈逐年快速增长态势。物业纠纷具有群体性、复杂性、专业性等特点不仅
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城市形象,物业纠纷已成为我市街道、社区最突出的纠纷类型之一。三建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是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
到2011年末基本实现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的要求。
全文9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