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交保险能不能起诉
在面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或者赔偿不公正时,您有权随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诉。请明确,起诉的法定管辖权属于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关于保险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主要包括六步如下:
首先,您须亲自撰写起诉状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呈递给法院。
其次,正式向受理法院提交完备的起诉状以及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明财产状况的证据文件。
第三,由法院决定是否批准立案受理。在法院接收到上述申请后,将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法院批准了立案,那么您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作为预先支付,之后便需耐心等候法院安排的开庭审理日程。接下来是审判程序的关键阶段,即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环节。
最后,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最终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公司不交保险怎么赔偿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因而对劳动者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损失情况予以赔偿。若在此前提下劳动者因上述原因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者在该单位服务的年限为依据,向其逐年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如下所示:劳动者在本单位服务期限超过6个月但不足1年时,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以1年作为基数;服务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数额。
同时,每满一年需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若遭遇保险公司的拒绝理赔或者处理有失公正,那么您有权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案件的管辖权将归属于被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具体的起诉流程如下所示:首先必须撰写起诉书、收集证据材料并整理成册,然后向法院递交上述文书及证据;其次由法院进行初步审查,予以立案受理;随后需要交纳相关费用,待到适当时候便可进入正式的审理程序;在法庭上,各方当事人将就争议事实展开调查和辩论;最后,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裁决。在此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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