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要签合同吗
时间:2024-07-23 12:18:30 43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要签合同吗

各方在经过充分协商之后,有权自主决定解除合同事宜。

此外,当事人也可通过约定来确立一方可解除合同的特定条件。当这类解除合同的条件得以实现之时,拥有该项权利的一方将有权行使解除合同的权限。

值得一提的是,如承租人没有给出合理解释且拖欠、延迟支付租金达到了一定程度,出租人有权视情况要求承租人在一个合理适当的期限内完成租金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没到期怎么办

租赁协议尚未届满期间,双方应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条款。若有需求提前终止合同,可由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进行友好商议并达成共识从而解除合同。

同时,亦可在租赁协议中预先规定相应的合同解除条款或是满足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条件之后,通过书面等方式向对方法定代表人发送退租通知书,待该通知书送达到相对方并经其确认同意之日视为租房合同正式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各方充分进行商议之后,他们有完全的自由去自主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另外,当事人还可以事先拟定好具体的解除条件,当这些条件得以实现之时,拥有权利的一方就有权行使解除权。如果承租人未能按时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并且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那么出租人就有权要求他在规定的合理期限之内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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