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音承认的事能定罪吗
录音本身或许并不能直接判定罪行。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对于证据的获取必须首先遵循合法性的原则,唯有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取到的证据才有资格作为法院审判的依据。
倘若在未征得另一方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录制其对话内容,那么这无疑是一种非法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录音材料将无法作为有效的证据来使用,甚至可能因为证据的来源存在问题而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和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
二、只靠录音可以定罪吗
录音证据未必能够构成有罪的依据。
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规定,证明案件事实所需的证据必须具备法律上的合法性,即这些证据应是通过法定方式进行获取和收集的。
如果未经对方当事人允许而擅自秘密录制他们之间的交谈内容,则这属于非法行为,所产生的录音材料将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法作为有效的司法证据来使用,甚至可能会因为证据本身存在的问题而导致在法庭审判中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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