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税是什么?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未来国家要征收房产税吗?
「房产税」征收,成既定方针
「房产税」,不是个新鲜话题,但今年格外遭热议。
讨论的第一波高潮是在3月,逢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的环节,有记者再次提出非常受关注的“房产税”问题,全国人大发言人傅-莹表示,“房产税立法已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法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第二波高潮是近期,在**出版社发行的《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一书中,辑录了财政部部长肖-捷的《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文。在这篇文章里,不仅描绘了中国现代财政制度的蓝图,更是剑指房地产税的立法和实施。
文章表示,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如果先前,单纯说五年规划,还会感觉有点遥远,房地产税实行还是不实行都是个未知数。那么,这篇文章,则让人不得不去面对未来将要征收房地产税的事实。同时,这篇文章的公开出版发行,也就意味着已经受到政府高层的认可。简而言之,征收房地产税已成定局。
三、关于房产税立法
“房产税”立法,至少有2年缓冲期
征收“房产税”成为既定方针,那么接下来的问题便是,什么时候立法,什么时候征收?这也是当下非常关注的问题。
按照《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要求税收法定,欲要开征新税,必得先立法,而“房产税”是作为新开征税种,肯定得遵循这一原则。
也就是有这个因素在,关于“房产税”立法的时间问题,才会稍微有点眉目。在肖部长的文中,提到“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也就是说,“房产税”的立法工作有可能涵盖在这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中。照此来看,最快会在2019年,完成“房产税”立法,最晚则不超过2020年。算一下时间,“房产税”立法,距今,至少有2年缓冲期。
关于“房产税”开征时间的问题,如果立法与开征同步的话,最早是2019年,最晚时间,目前来看还不太明朗,不过,待立法工作完成,开征时间定然不会相差太久。
四、“房产税”征收标准
取经重庆、上海
关于“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就目前而言,很可能会取经重庆、上海。至于宁夏传出来的征收房产税,是条被误读的新闻。经国务院同意的城市,只有重庆跟上海。
2011年1月28日,重庆市政府、上海市政府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重庆税率定为0.5%-1.2%,上海适用税率暂定为0.6%。当时的国家政策大背景是,26号出了个楼市调控的“国八条”。
在当时而言,重庆跟上海算是响应国家号召,但也有另一个层面的意思——由于是经国务院首肯,也算是我国迈出“房产税”改革的重要一步:启动城市试点。
一般而言,咱有这样的传统:先是试点,然后学习经验,再进行全面推广。因此,其他城市,未来开征“房产税”,很可能是沪渝两地的成功经验的“混合版”,这个可能性较大。
五、“房产税”对抑制高房价的效用:不要期望太高
上海跟重庆的这个税率,是高还是低?具体又是如何征收?它对高房价的抑制作用有多大?我们以上海为例来仔细看看。
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分为两类:①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②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此外,还有4类免征和2类退税。
不难发现,单就这个征收对象来说,有点类似各地出台的限购政策,都能起到一定的“限购”作用。但是最大的区别是,限购政策没能阻挡住持全款买房的一批人,该买了还是买,而且是不受任何门槛设置。而房产税是有设槛的,你想要多买,也不是不行,但你得多交税。
很明显,从理论上讲,“房产税”对于打击投资客和豪宅买卖的作用要比单纯的限购政策有更有成效。但实际上,从税点来看,是“很温和”,以100万的房源为例,100万*70%*0.6%=4200元。也就是,每年交4200,这个数字并没有给人太大震撼。
更重要的是,“房产税”征收并没有说是直接降房价,因此,寄希望于“房产税”一出,能立马降房价的,还是别想了。沪渝两地,试点“房产税”有六年了,也没见多少人出来说,房价降了,不涨了。因此,就“房产税”对抑制高房价的作用而言,不要期望太高,它依旧是楼市维稳的手段之一。
但是,不得不说,“房产税”一旦确定,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它代表,从立法层面,对于房地产市场有一个宏观的把控,是比五年规划更具长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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