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3、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4、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5、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什么制度&Q4&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基本要求有两个方面:
1、凡属重大问题,如重大问题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上级党组织洞侍要求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纳高吵,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念迅,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任何个人都无权自作主张;
2、在党的各级委员会内部,要明确规定各个领导成员所负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每个领导成员都要根据党委的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允许各行其是。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三十五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二)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三十六条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
(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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