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嫌袭警罪并经由司法机关批准进行监视居住之后,是否将面临实际服役(即坐牢),这主要取决于涉案案件的所有细节状况以及最终由法院所做出的法律判决决定。
监视居住,作为一项刑事法制中的强制性手段,本身并非意味着相关人员必然会受到真实、有效的刑事判决处罚。
然而,当犯罪行为的铁证如山,且经过严谨的法庭审理程序,法院最终判定其构成袭警罪,并且应当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时,那么,被指控者便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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