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婚内不忠行为所引发的情人为伴生孕的情况,无过失方享有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这类赔偿通常包含了物质上的补偿以及心理层面的抚慰金。
物质损失赔偿主要涵盖了为搜集证据、提起诉讼等环节所产生的实际开支。
而至于精神损失赔偿的金额,则需要依据加害方过失程度、造成的恶劣影响、实际经济承受力以及本地生活基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后予以确定。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以下情况均可被认定构成离婚原因,且无过错方有权提请损害赔偿:
(1)重婚行径;
(2)与他人生育子女或同居关系;
(3)对配偶使用家庭暴力等手段;
(4)对配偶实施虐待或者遗弃行为;
或是存在其他严重错误行为。
若婚内不忠行为导致情人怀孕,且与上述"其他严重错误"相符,那么无过错方有权于离婚之际索取损害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具体的赔偿额度及支付方式须由法庭依据个案具体情况依法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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