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发票不见了,还能否报销?
时间:2023-07-03 18:45:01 1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以报销。可以先打个电话到医院财务部,说明情况,问如何补,需要什么材料。一般的话,需要出院小结,报销单位的证明(比如保险公司报销的,就到保险公司开者就职单位,居委会,村委会都行),看病时用的磁卡和医疗记录本,差不多就这些材料,就可以去医院财务部补打印。其次,一般医院会有指定时间去补,不是每天都有的。所以要问清楚。如果是挂号的发票,需要再挂号处去补。

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2、报销比例: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

3、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互助资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共30万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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