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报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销住院医药费
(1)未及时申报和备案的;
(2)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
(3)外伤病人受伤原因不详的;
(4)未按分级诊疗规定程序自行到县外医院住院的;
(5)已经医保(社保)、异地新农合报销补偿的;
(6)《补偿方案》规定不予支付的。
重庆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重庆医保报销比例: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医药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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