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指南
业务须知
申请人范围:当事人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可申请提取。
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以下业务,代办人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未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需本人到场办理。
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
办理流程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
所需资料
1.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原件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原件;
2.申请人及家庭所有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申请人的户口簿(已婚职工还需出示结婚证)原件;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说明:此项业务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一个月以上,每次办理可提取账户全部余额(非销户),直至申请人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为止。
全文3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