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和认定标准如下: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是两个以上,且各为独立的诉讼主体。诉讼标的须为共同。属同一人民法院辖区。在程序上,人民法院进行合并审理。
一、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如何归纳为二审
1、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2、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处理:(1)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二人以上,对同一诉讼标的有共同的利害关系而形成的共同诉讼。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又称普通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可合并审理的诉讼。)
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他人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
2、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全部或部分享有独立的实体权利;
3、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以本诉的双方当事人为共同被告,不以双方当事人共同被告,只以一方当事人为被告,而与另一方当事人利益一致的,则非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第三人既然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那么本诉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实质上也就是和第三人的权益发生矛盾,不论原告一方胜诉或被告一方胜诉,都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针对双方当事人。
三、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哪些
行政违法行为包括:
1、实质性行政违法;
2、形式性行政违法;
3、内部行政违法;
4、外部行政违法;
5、作为行政违法;
6、不作为行政违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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