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逮捕盗窃电动自行车团伙的举动本身并不违反法律原则,反而是一种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值得肯定与赞扬的行为。
在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框架之下,偷盗电动自行车无疑构成了严重的违法犯罪行径。
然而,当广大民众能够及时发现并成功逮捕这些盗窃团伙时,无疑对维护社会治安以及公共秩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任何公民均有权将其立即扭送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首先,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刻被察觉到的人员;
其次,已经被通缉在案的犯罪分子;
再次,已经越狱逃跑的罪犯;
最后,正处于被警方追捕过程中的逃犯。
因此,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成功逮捕盗窃电动自行车团伙不仅不会触犯法律,反而成为了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的一种积极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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