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结婚血亲包括的内容是怎样的
法律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结婚。
违反禁止结婚的血亲规定的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什么范围内的近亲不能结婚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的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包括伯、叔、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亲兄弟姐妹也属于旁系血亲。
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基于医学、人类学等领域优生优育的考虑。人类在漫长的历史演化进程中,逐步认识到,近亲繁殖容易导致物种退化乃至灭亡。
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关系过近的亲属或近亲属通婚,容易导致后代畸形,直接危害民族健康。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n(一)重婚;\n(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n(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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